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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食品与葡萄酒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2-03-21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学校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1、由学院院长、书记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分别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以一级学科、专业及领域方向、复试人数随机组成若干综合复试小组,依据《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负责本组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1名,负责复试的各个环节;秘书1-2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3、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学生进行复试。最终录取人数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型的招生名额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意愿、名额、最终成绩排名确定。

4、各复试小组承担招生工作的责任,对该复试小组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由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复试方式和要求

1、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所有考生

均须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复试主平台为云考场平台,

考生需提前登录并下载安装云考场软件(推荐使用客户端进行登录,客户端下载地址均为https://ykc-download.hanwangjiaoyu.com/v2),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https://class100.feishu.cn/drive/folder/fldcnetq1alcWjxypctZmo3UzVh)。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需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准备好2个账号用于登录腾讯会议,熟悉腾讯会议操作。

2、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使用1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考生本人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副机位要求从考生侧后方45°、1至2米处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和主机位屏幕。关闭移动设备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将学院复试紧急联系电话加入手机白名单,在电话拦截规则中选择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复试过程中,副机位麦克风和扬声器保持静音,仅开启摄像头功能。若考生没有准备笔记本电脑,可使用台式电脑,并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得使用耳机)。

3、复试组织工作分批进行。学院组织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在3月25日、26日全天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见学院网站。

4、3月底启动调剂工作,学院根据专业缺额情况确定、公布调剂名额(不低于招生计划缺额的120%),并组织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5、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按照宁夏大学研究生官网要求,保证复试所需的硬件、软件,保障手机畅通,详见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确定复试考生

1、学院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第一批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我院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上线人员名单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2、第二批次为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本人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的调剂办法、调剂专业及名额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1、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6)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8)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9)考生还可提供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复试考生须扫描以上具体材料,并在3月21日-23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1947919171@qq.com(文件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文件格式:.zip、.rar等压缩文件)。

2、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学院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新生入学时,学院采用复试录像比对所有录取考生,再次核查考生身份,一旦发现替考,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3、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条件审查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为审查条件。

4、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复试阶段,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须进行以下核对工作: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应届考生须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录取。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须核查其认证证书。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示学籍学历有疑问考生,必须提供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除1-5项要求外,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宁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7、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入学时核验)并收取复印件。

8、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收取考生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9、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必须提交本人《宁夏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至学院。

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毕业证、研招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的学(籍)历认证报告,由考生按学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电子版提交。

10、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的审查

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工作要求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在网络远程复试中以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1、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在复试开始后个人陈述3分钟,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试题以复试科目为主要范围,充分反映出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专业理论方法解决问题的思路、能力和创新性,每套试题包含不少于5个问题,考生当场自主选答3个问题。

2、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开始复试后用英语进行2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读研愿景等),之后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3、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绩占8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

4、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2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所有参加复试人员成绩。

5、录取总成绩。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由学校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0.7+复试成绩*0.3

注:初试成绩满分若为500,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成绩满分若为300,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3。

6、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考核单独进行组织。学院成立加试科目考核小组,每门加试科目的试题应包含不少于5个问题,考生自主选答3个问题。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8、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加分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应尽快联系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10、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录取

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相关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和学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将投诉和申诉及时上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复试期间,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做到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的监督、抽检等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院咨询电话:杨老师:0951-2061781;邮箱:1947919171@qq.com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方老师:0951-2061767

复试紧急联系电话:杨老师:18298359916

宁夏大学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