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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与安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0 浏览次数:

一、学科简介

2007年,宁夏大学设立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硕士授权点。经过长期建设,现有成员30人,博士占比56.7%,正高级职称占比30%,研究生导师50%。为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宁夏回族自治区级重点专业及优势特色学科。

宁夏是我国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治区将“枸杞、葡萄酒、绿色食品、奶产业、肉牛和滩羊”列为五大重点产业,13种优势特色农产品占农业总产值的80%以上。学科围绕宁夏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24项,省部级项目25项,到账总经费9000余万元,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并转化,与40多家龙头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研发新产品50余种,新设备20余台套,产生间接经济效益1.2亿元;构建了牛羊主产区DNA数据库及牛羊肉质量安全信息平台,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学科建有宁夏食品微生物应用技术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国家羊肉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宁夏肉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葡萄与葡萄酒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宁夏大学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食品质量与安全院士工作站等学科建设机构,拥有自治区科技厅农产品保鲜加工创新团队、自治区特色农产品生物加工人才团队、以及2个自治区人社厅人才“小高地”,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发展平台。

二、培养目标

“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农业硕士是与优质农产品或优质食品原料生产、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制造、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及监管等方面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以发展现代农业和食品产业为宗旨,为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 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加工与安全相关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造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三、培养方式

(一)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研讨式授课、模拟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二)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主要在实践基地完成。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三)实行双导师制。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构建由校内导师和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双导师”指导体系,共同承担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四、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五、研究方向

本领域分为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粮油食品加工,以及农产品保鲜贮藏,食品生物技术应用,市场营销与产品设计,食品风险与评估,食品安全控制技术,食品安全政策等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现代食品加工与安全理念,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造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领域较高层次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含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22学分,实践训练6学分。在总学分不变的条件下非全日制培养方案可依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2.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及格标准为75分以上(含75分),其中第一外国语及格标准为65分以上(含65分),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分以上(含60分)。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为一学期,结束后在第二学期内完成中期考核,实行分流制,具体办法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一)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5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第一外国语(英语)3学分

2.领域主干课(8-9学分)

(1)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2学分

(2)食品加工与贮运专题3学分

(3)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专题2学分

(4)食品安全案例2学分

(5)食品产业信息与网络技术2学分

3.选修课

(1)食品风味化学2学分

(2)食品生物技术2学分

(3)食品工程装备理论与实践2学分

(4)食品物性学2学分

(5)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2学分

(6)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新技术进展2学分

(7)食品工程高新技术2学分

(8)农产品现代物流技术2学分

(9)论文写作指导1学分

4.补修课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全日制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补修1-2门本学科本科生主干课。补修课不计学分,可记成绩。

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

(二)实践环节

1.实习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已在学校备案的实践基地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实习实践可采用课程实验、企业行业实践、课题研究等方式,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外企业行业实习实践指导教师决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实习实践前,必须填写《宁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计划表》交培养单位,方可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实习实践结束后提交《宁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及不少于5000字的实习实践报告,实习实践报告表经由校内导师和校外企业行业实习实践指导教师签字、实践单位及学院盖章后方能取得实践环节的学分。通过培养单位审核,可申请论文答辩。

2.其他环节

其他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检查等,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执行。

3.成果要求

申请答辩前,参与申报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1项(排名前二);或制定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1项(排名前三);或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论文1篇及以上;或推广新技术或解决生产难题1项或研发新产品1项(附生产单位证明意见)。

七、学位论文工作

全日制研究生论文以结合生产实践进行选题,针对产业发展中产业规划、食品原料生产、产品设计、加工、质量安全检测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通过课题研究,提升学生创造力,促进现代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发展。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创造力。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学术成果主要包括:

1.完成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要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和正式答辩通过;

2.按培养方案要求撰写完成的学位论文;

3.研究生在学期间围绕本学科专业方向或相近学科领域,公开发表的其他学术成果。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时须同时提交上述成果。

(二)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时,其公开发表的其他学术成果应与本人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相关。我校研究生以宁夏大学研究生身份取得的上述学术成果,应事先征得研究生导师同意,宁夏大学为第一成果归属单位。

(三)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时,其公开发表的其他学术成果主要包括:

(1)在本学科专业方向或相近学科领域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为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一作);

(2)参与申报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受理,其他均须授权,排名前三,且除教师外排名第一);

(3)参与制订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1项(排名前三,且学生中排名第一);

(4)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登记1项(排名前五,且学生中排名第一);

(5)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1项并获奖;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或二等奖2项(均为排名第一);

(6)在有影响力的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1次。

申请答辩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须出具至少1项上述学术成果的相关原始佐 证材料和能够表明硕士研究生本人学术贡献或学术能力的成果报告(如见刊论文、录用通知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结题证书及大会报告证书或证明等原始 佐证材料),考核评价通过后,可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学术成果。

九、学分与课程学习基本要求